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
概述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是《节约能源法》规定的一项节能管理 制度,也是当前节能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 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第五十三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 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为了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报送工作,国家发改委下发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通 知》(发改环资[2008]1390 号)文件,组织研发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 报告填报系统”,各单位采用网上直报方式进行填报或报送电子版。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特点
(1)确定参加报告的单位范围
重点用能单位包括:
①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②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 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在各地实施过程中,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中的报告企业分为 国家监管、省监管和地市监管。
①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6 部门指定的年能源消耗量 18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千家 企业,属于国家监管。
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属于省监管。
③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 千吨以上不满 1 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属于地市监管。
(2)明确报送内容与方式
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如表 1 所示,通过开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系统上报。
报告按年度编报,每年 3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报告报送当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
(3)明确计量统计要求
为保证报告的质量,重点用能单位应加强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按规定配备并 定期检定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完整构建内部统计体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 计台账。
(4)提出法律责任要求
《节约能源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 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5)明确主要指标的内涵
①能源购进量
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外购的、用于本企业消费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购进量的核算原则是: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 已实际到达本单位;
! 经过验收、检验;
! 办理完入库手续。
但是,在未办理完入库手续前,已经投入使用的或已经销售的,要计算在购进量中;使用多少,计算多少。凡属本单位实际购进的,符合上述原则,不论从何处购进,均应计算在内,包括作价购进的加工来料。凡属本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办理完入库手续,即计算购进量;什么时间办理入库手续,什么时间计算购进量。
根据以上原则,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购进量内:
根据以上原则,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购进量内:
! 供货单位已发货,但尚未运到本单位,即使已经付款;
! 货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
! 经验收发现的亏吨,(按验收后的实际数量计算购进量);
! 借入的,自产自用的,车间、工地上年领用今年退回的,以及加工来料(作价的除外)。
②能源消费量
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的数量。就每种能源的实物消耗而言,是其消费量;如果将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折标准量相加所得到的能源消费量合计数据是企业投入消费的全部能源,没有扣除能源品种加工转换的重复因素。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含义见相关指标解释。
能源消费量统计的原则是:
!谁消费、谁统计。即不论其所有权的归属,由哪个单位消费,就由哪个单位统计其消费量。
!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企业的能源消费,在时间、工艺界限上,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标志,即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就计算消费;何时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何时计算消费量。
!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不应重复计算,应扣除二次能源的产出量和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量。
!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费量中(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时应根据具体的指标规定将某些耗能工质包括在内)。
!企业自产的能源,凡作为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燃料,又分别计算产量的,消费量要统计,如煤矿用原煤生产洗煤,炼焦厂用焦炭生产煤气,炼油厂用燃料油发电等。但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不统计消费量,如炼油厂用原油生产出燃料油后,又用燃料油生产其他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燃料油不计算产量,那么作为中间产品的燃料油也不计算消费量(如果燃料油计算产量,那么也要计算消费量)。
③采用折标系数
能源折标系数指各种能源的实际热值同标准燃料热值之比。我国采用标准煤为能源度量单位,即 l 千克标准煤的热值是 7000 千卡(1 卡=4.18 焦耳)。为了使能源的折标系数更切合实际,原则上要求企业实测各种能源的平均实际热值,分别求得各能源折标系数。
能源折标系数指各种能源的实际热值同标准燃料热值之比。我国采用标准煤为能源度量单位,即 l 千克标准煤的热值是 7000 千卡(1 卡=4.18 焦耳)。为了使能源的折标系数更切合实际,原则上要求企业实测各种能源的平均实际热值,分别求得各能源折标系数。
其中电力等价折标系数,按当年火力发电标准煤耗计算。
主要逻辑审核关系:
!消费合计=工业生产消费+非工业生产消费。
!工业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
!消费合计≥运输工具消费。
!煤制品≥型煤+水煤浆+煤粉。
!其他燃料≥煤矸石+生物质能+工业废料+城市固体垃圾。
④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
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主要包括: !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这部分能 源不能理解为用作原材料,用于原材料的概念见后面的解释)。
!产品生产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
!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
!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
!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
!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
⑤工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而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总和。不包括非工业 生产能源消费。计算时,需要先将使用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后再进行计算。 计算通式为:
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而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总和。不包括非工业 生产能源消费。计算时,需要先将使用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后再进行计算。 计算通式为:
工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工业生产消费的各种能源合计 − 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合计− 回收利用的折标量
⑥热力
指可提供热源的热水、过热或饱和蒸汽;包括工业锅炉、公用热电站和企业自备电站生产的热水和蒸汽,使用单位外购的热水和蒸汽。热力计算方法如下:
! 一般方法:蒸汽和热水的热力计算,与锅炉出口蒸汽、热水的温度和 压力有关,计算方法:
第一步:确定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和压力,根据温度和压力值,在焓 熵图(表)查出对应的每千克蒸汽、热水的热焓:
第二步:确定锅炉给水(或回水)的温度和压力,根据温度和压力值,在焓 熵图(表)查出对应的每千克给水(或回水)的热焓;
第三步:求第一步和第二步查出的热焓之差,再乘以蒸汽或热水的数量(按 流量表读数计算),所得值即为热力的量。
! 如果企业不具备上述计算热力的条件,可参考下列方法估算:
第一步:确定锅炉蒸汽或热水的产量。产量=锅炉的给水量一排污等损失量;
第一步:确定锅炉蒸汽或热水的产量。产量=锅炉的给水量一排污等损失量;
第二步:确定蒸汽或热水的热焓。
第三步:根据确定的热焓,乘以产量,所得值即为热力的量。
! 对于中小企业,若以上条件均不具备,如果锅炉的功率在 0.7 兆瓦左右, 1 吨/小时的热水或蒸汽按相当于 60 万千卡的热力计算。
⑦电力
指发电机组进行能量转换产出的电能量,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 电和其它能发电(如地热能发电、太阳能发电、潮汐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以及 余热余能发电等)。电力折标系统分为等价折标系数和当量折标系数,折算电力 标准量需分别计算等价标准量和当量标准量。
⑧其他燃料
指能源统计目录标明以外的作为燃料使用的物质。注意:填报时每个具体燃 料品种都要按照各自的实际热量值折算成标准量(标准煤)。
⑨节能量
节能量是统计填报期内能源实际消耗量与按比较基准计算的能源消耗量之 差。这里要填报的是当年节能量,即当年与上年相比节约能源的数量。
⑩余热回收利用指标
以环境温度为基准,被考察体系排出的热载体可放的热称为余热。
可供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使用的优良做法
(1)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基本统计单位(用能单位)+单位内部各环节”为一体的统计体系,确立相应的统计流程,能促进统计工作的高效进行。
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数据来源的工作。通过建立“逐级分解$逐级汇总”的企业内部统计体系,有效地组织了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对推动能源统计工作的高效开展非常必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能源统计具有相似的特点,并且涉及的部门更加复杂,建立类似的报告工作体系,也有利于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完整的指标体系和标准能促进能源统计数据更好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
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涉及多种行业、多种能源物质、多种企业性质、多种计量形式,完整一致的指标体系对保证数据的准确、及时和一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开发计算、计量、管理等全方位的标准,对于提高相关措施的可操作性,进而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一致性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需要重点关注的经验。
(3)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开发配套标准,可为能源统计的监督管理提供有力手段,同时,也是能源统计获取数据的基础手段。
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不同的是,企业能源统计极大依赖于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其获取数据的基础。但由于温室气体排放与能源消耗间的对应关系,因此,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也将是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数据基础。同时,非能源消耗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也需要根据排放源性质,配置相应的计量手段(可针对来源物质、也可针对温室气体),也满足排放报告的核算需求。
(4)通过圈定重点用能单位,并对其实行更加具体、严格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能够确定工作重点,快速推进统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对能源消费量大的用能单位进行重点管理,是提高能源统计效率的良好经验,也适用于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在上一期研究报告中已就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
(5)通过能源统计报表的审核查询、评估、订正与平衡分析,开展数据质量管理,提高数据准确性。
数据质量管理是能源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温室气体核算的特殊性,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大部分不是直接测量数据,而是计算数据,因此,其数据质量管理是难点之一。能源统计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可直接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产生作用,同时,也可在其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6)通过设置法律责任要求,督促企业参与报告工作的主动性与可信度,维护公平。
惩罚性要求是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工作的一个约束环节,可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