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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1549        返回列表
 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方案 4.4.6.1 能源目标指标 a) 能源目标指标的类别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的目标指标应在能源管理方针的框架下展开,可以建立能耗总量目标指标,也可 以在此基础上针对设备设施、管理活动、部门目标设定分项、分类目标指标。 1)建筑总能耗目标指标 7 ——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每年每平方米能耗指标、每年每人(常驻人员)能耗; ——学校建筑:每年每平方米能耗指标、每年每人(学生、教师)能耗; ——医院建筑:每年每平方米能耗指标、每年每床位能耗; ——其他建筑:每年每平方米能耗。 2) 建筑能耗分类目标指标。建筑用电总量、建筑用蒸汽总量、建筑用天然气总量、建筑用水总量、 建筑用油总量、其它能耗。 3) 建筑能耗分项目标指标。暖通空调系统能耗,包括:空调通风系统能耗和供暖系统能耗;照明 系统能耗,包括:普通照明系统能耗、应急照明系统能耗和景观照明系统能耗;以及室内设备能耗、 综合服务系统能耗、特殊区域能耗。 4) 电耗目标指标。空调通风系统能耗、采暖系统能耗、照明系统能耗、室内设备系统能耗、综合 服务系统能耗。 5) 水耗目标指标。建筑水耗总量、常规水耗总量、特殊区域(如公共浴室)水耗总量、公共厕所 水耗、餐厅厨房水耗、采暖制冷系统水耗、室外绿化保洁水耗。 6) 公务用车油耗目标指标。百公里油耗、月均油耗等。 b) 建立和评审时应考虑的因素 公共机构建立和评审能源目标和指标时,应当考虑以下方面: 1) 公共机构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类型; 2) 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 3) 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主要能源使用; 5) 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 6) 技术、财务、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环境条件; 7) 相关方的关注点和要求,例如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预期等。 c) 能源目标指标的应用 能源目标和指标一般可按管理年度来设定、形成文件并公布。在年度目标确定的基础上,能源指标 可按照月度波动。 制定能源目标和指标时应当规定统计核算的方法以及相应的边界条件。根据主要能源使用的变化 适时更新或调整能源目标和指标,以适应变化的要求。 4.4.6.2 能源管理方案 为了实现能源目标指标,应制定相关的能源管理方案,对于一项能源目标指标,可能需要一项或多 项能源管理方案来支撑。此外,能源管理方案可以是针对技术改进,也可以针对管理改进。常见的公共 8 建筑能源管理方案一般涉及围护结构、采暖设备、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锅炉、空调系统、照明系统、 电梯、热水供应、公务用车等。 能源管理方案应切实可行,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负责部门及其职责、技术措施及应注意的问题、 资源保障、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预期效果及评估方式方法等。 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方案编制: a) 根据公共机构的目标指标,确认影响目标指标实现的因素; b) 调研分析,确认节能改造措施所需的资源、时间、人员等,以及可实现的能源绩效改进情况; c) 评价预期的改进结果能否满足目标指标的要求; d) 形成能源管理方案,包括节能改造措施的内容、资金需求、人员需求、时间进度、可实现的能 源绩效、评价方法等。 在对建筑物实施节能改造前,应首先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并结合 JGJ 176《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规范》中关于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等的节 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及节能改造内容。建筑节能改造应该符合民用建筑 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4.5 实施与运行 4.5.1 总则 公共机构在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应使用策划阶段产生的各项结果,可包括: a)能源评审结果; b)能源方针; c)能源基准、能源绩效参数; d)能源目标和指标; e)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f)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落实情况等。 4.5.2 能力、培训与意识 公共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为公共机构或代表它工作的,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人员(如办公、 教学等耗能建筑维护保障人员,采暖/冷,锅炉等设备的管理及操作岗位人员等)具有基于相应的教育、 培训、技能或经验的能力: a) 教育,包括具备相关专业、相关学历等方面的要求; b)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岗上培训、特殊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 9 1)培训应考虑针对不同职能、层次、岗位,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可包括: ——能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运行和检查改进等知识;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及体系文件; ——能源计量、统计知识; ——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等特殊场所常用能源管理技术; ——用能设备的操作规程; ——相关方的要求等。 2)公共机构可按照如下程序开展能力、意识的培训: ——调查了解并确定培训需求; ——制定培训计划; ——实施专业技能培训; ——评价培训效果; ——保存教育、培训的相关记录 c) 技能,如特殊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d) 经验,如工作经历等。 公共机构应通过强化为其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员能源管理意识来确保能源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 适宜性。公共机构可采取如下措施提高员工能源管理意识: a) 加强宣传教育,内容可包括: ——能源管理形势政策; ——能源方针、目标和指标; ——节约能源所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完善宣传制度,加强节能提示; ——提倡随时关电脑,随时关灯,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度气、每一滴水、每一滴油等。 ——普及节能知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等。 b)开展能源管理活动,内容可包括: ——发动全员参与节能活动,定期公布能源使用状况,开展评选节能科室等活动; ——定期召开公共机构节能会议,利用内部电视、刊物等进行宣传工作,增强全体人员的节能意 识。 ——能源管理知识竞赛; ——能源管理小组组建; 10 ——合理化建议征集; ——完善对重点用能设备、设施的运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制度。 ——实行重点用能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加强报刊、网站、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等方式,强化办公人员行为节能。 ——组织开展全体人员节约用能教育和培训。 ——在干部职工和学生中开展节能讲座、节能征文、节能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组织以节能为主 题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将节约理念渗透入公共机构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模式中,使节能成为 每个人员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c)完善规章制度,内容可包括: ——能源管理目标责任制; ——绩效考核制度; ——继续教育制度; ——高校师生用能准则; ——行政管理人员用能准则; ——后勤服务人员用能准则; ——办公人员用能准则; ——后勤服务人员用能准则; ——医护人员用能准则; ——行政人员行为准则等。 4.5.3 信息交流 4.5.3.1 内部信息交流 公共机构应在公共机构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建立与自身规模相适应的的内部沟通。内部沟通内容可 包括: a) 适用的法律法及其他要求,(例如: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条例,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552-2012 市级医疗机构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b) 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识别评价结果; c) 能源目标和指标实现情况; d) 能源绩效参数; e) 能源管理技术或管理经验: f) 决定能源绩效的关键特性定期监视、测量和分析记录; 11 g) 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效果; h) 不符合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i) 为其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为能源管理体系改进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j)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结果等。 信息交流可采取会议、公告栏、论坛、简报、意见箱、网络等方式。可行时,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构 建信息监控系统,实现能源数据的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内部信息交流应是多角度的,公共机构应鼓励 员工或代表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4.5.3.2 外部信息交流 公共机构应确定是否就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进行外部交流。如需外部交流,应编制外部交流计 划,并形成文件。 外部信息交流是与外部相关方进行的信息交流,分为主动交流和被动交流。主动交流如:公共机构 通过能源管理网站、参加会议等方式与外部相关方进行信息交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级能 源管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其他公共机构等寻求能源管理信息等。被动交流如:接受并及时处理能源 管理监察部门的能源管理执法监察、监测等的反馈信息;定期向各级政府部门报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报 表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 外部信息交流包括非正式的讨论、对外开放日、焦点问题的沟通、论坛、对话、网站、电子邮件、 新闻发布会、广告、通讯简报、年度报告、热线电话等方式。 公共机构如决定与外部相关方就其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信息交流时,应当将其决定形成文 件,规定交流方式并予以实施。 公共机构应当注重收集能源管理技术、最佳能源管理实践与经验等外部信息,进而用于改进公共机 构能源管理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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